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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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口计生委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14 00:00 来源: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泾县人口计生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人口计生委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东段政务新区;电话:0563-5022235;传真:0563-5022302)。
一、概述
2013年县人口计生委把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目前,我委的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依托“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 ),实施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业务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3年本委严格按照《条例》规定,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属性选择和保密审查,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全年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行业风采、工作动态、政务公开、便民服务、专业信息、专栏专题、通知公告。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本委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受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使门户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及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文档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委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本委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累计为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今后我委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改进:
1、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必须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健全制度,完善内部监督考核,还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