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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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8室,电话:0563-5033820,邮编:242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4条,其中内容发布758条,重点领域286条,点击量445546次。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内容,如就业创业政策、社保缴费标准调整、人事考试招聘信息等,方便群众及时了解人社领域的最新政策和工作进展,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1条,办结1条,无行政复议、无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和工作需要,明确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指导、办公室专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把关,避免错误信息和敏感信息的发布。定期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和更新,确保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此外,还加强了对内部工作人员的信息管理培训,提高其对政府信息安全和保密的认识,切实预防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等问题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进一步规范泾县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板块的平台建设,切实发挥泾县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板块作为我局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加强对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平台账号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网站信息更新及时,运行平稳。
(五)监督保障
一是自查情况。完善局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机制,细化分解政务公开重点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定期自查自纠,不断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社会评议情况。本年度我局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众进行意见征集,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公开意见反馈情况。
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我局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9.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部分问题:一是部分股室、二级机构工作人员政务公开观念稍显滞后,主动公开意识还需加强;二是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例如政策解读存在质量一般,形式不丰富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各股室、二级机构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各股室、二级机构的任务分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针对就业创业政策、社保办理流程、劳动维权法规等民众关注焦点,用形式丰富的解读让政策文件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落实。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做好就业帮扶、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待遇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点群体就业、就业服务专项招聘活动等信息。按时公开权责清单并动态更新,及时公开权力运行结果及依据、条件、程序等信息。积极开展“2025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政策宣讲”开放日活动,加深学生对就业创业政策的理解,助力他们顺利走向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二)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