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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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8室,电话:0563-5033820,邮编:242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始终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股室,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设立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维护。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5条,其中内容发布844条,重点领域241 条,点击量252751次。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发布各类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无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我局在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制度的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对政策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股室、二级机构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舆情工作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着重加强了社会保险领域、就业创业领域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网络渠道公开力度,依托泾县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工作,截至12月31日,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共发布公示、公告、通知等各类信息1085条,点击量为252751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工作考核情况。完善局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定期自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是社会评议情况。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81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整体水平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在补短板、强素质、提质效上加力改进。一是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队伍的整体工作水平。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前端把关,更好落实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解读方案“三同步”要求,综合运用简明问答、图解等形式对重大政策文件开展多维度解读,将政策生动具体地展现给社会群众,让文件解读更加生动形象、通俗易懂,促进政策落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3年,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高质量完成机构职能、财政资金、重要决策制定、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围绕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等重点领域,发布基层政务公开领域信息共254条,及时解答群众疑问,满足群众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