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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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11:52 来源: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主要包括六个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242500 ,联系电话:0563-5033820,电子邮箱:jxldjxf@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泾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开拓创新,解放思想,对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泾县人社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0条,点击量582341次。其中内容发布520条:基层政务公开109条,政策法规1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6条,规划计划1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8条,建议提案办理7条,机构领导1条,机构设置3条,财政资金70条,应急管理1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3条,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2条,行政权力运行21条,“双随机一公开”7条,招标采购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特色栏目)1条,新闻发布2条,政策解读22条,回应关切6条,监督保障25条,精准脱贫43条,人事信息140条。重点领域230条:人事信息134条,财政资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1条,公共监管1条,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67条,三大攻坚战2条,“放管服”改革12条,“双招双引”工作6条,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3条,助企纾困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泾县人社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维护与更新;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管理,严格落实信息“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合法、合理、准确、及时、全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策文件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内容、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逐步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县政务公开办要求,认真履行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管职责,及时汇报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实际,优化调整网站版块栏目,及时更新栏目内容;规范运行维护“泾县人社”微信公众号,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功能和优势。

       (五)监督保障。2022年,泾县人社局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认真解决政务公开中出现的问题。在政府网站公开了办公地点、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和互联网联系方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回应和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81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泾县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得以顺利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二是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质量不够高;三是公开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整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一是严格公开事项时效。坚持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统一规范管理,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规范信息报送,定期自查自纠,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二是强化政务公开意识,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内容,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各股室、二级机构,细化政务信息的内容,提高政务信息的发布质量。三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将人社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和重大活动等信息在网站公开,切实以政府信息公开为依托,满足群众信息公开需求,主动公开人民群众关注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单位在基层政务公开、政策咨询服务、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创新做法:一是持续提升业务水平。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公开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工作公开渠道。加强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通过“泾县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发布公开部门工作动态等信息,理顺归类逻辑,规范发布管理,融入图文或视频等方式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打造便捷、全面、权威、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政务新媒体真正发挥作用,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三是坚持便民为民,“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走访企业开展“一对一、面对面”政策宣讲,不断提升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