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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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住建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18 00:00 来源: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泾县住建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17日。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在泾县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学习宣传和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实施等,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按照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以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条。基层政务公开230条,重点领域公开9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0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条,已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自学新条例、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新条例的相关培训学习,还通过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机会,组织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学习新条例。

根据新条例的相关要求,今年以来我局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统计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责任部门进一步进行了明确,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4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9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

13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还有很大差距,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一)管理部门缺乏统一与协调。信息公开缺乏相应的管理部门以及统一的规划和部署,各部门之间在信息公开方面大多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缺少统一性和协调性,公开形式及范围存在较大的差别。

(二)信息公开范围窄。当前,政务公开的信息大部分是公众知道的或不在意的信息,而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却很少。

(三)信息公开监管力度小。政务信息公开一般由各个部门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内容,这就造成有些部门只公开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同时新闻舆论的话语权掌握在部分机关手里,这样对政务信息的传播以及公众的相应评论依然存在非法干预的现象。对此,信息公开的监管力度却依然不够强大。

(四)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健全。 2020年,我局将组织安排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爱岗敬业锤炼,熟练掌握相关技能,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素质。进一步加强检查频次和考核力机制,压实责任,并进一步举一反三,查漏补缺,不断总结在政务公开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发扬光大,做到尽善尽美、精益求精,全力把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推上新台阶,用新方法、新举措和新手段,凝心聚力不断开创住房和城乡人防建设高质量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