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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住建委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18 00:00 来源: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泾县住建委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现将泾县住建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共九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县住建委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县住建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紧紧围绕城乡建设中心工作,以狠抓制度落实为抓手,积极稳妥地推进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明责任。县住建委在人事变动后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成员,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住建委信息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健全规章制度,创优机制。实行“一章制”,减少办事环节,理顺工作模式;“一费制”,公开收费标准,明确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提高服务效率;“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降低门槛,政务公开,优质服务,创优公开服务机制。  

(三)创新载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丰富多样、内容全面详实、重点鲜明突出。一是改版了县住建委门户网站,并以住建委网站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窗口,及时公布和更新县住建委的工作动态、法规制度、政策措施等。二是通过《城乡建设动态》简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的宣传;三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和社会公开我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发展情况,便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2年,县住建委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283条;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433条;通过各种媒介发布信息   200余条;利用《城乡建设动态》简报信息100余条,达到了良好的外宣效果,得到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的肯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县住建委接受政民互动咨询111人次,投诉60人次,已全部答复,满意率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县住建委没有因申请公开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县住建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县住建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层层把关的保密审查机制。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谁起草、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从未出现泄密事件的发生。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县住建委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有的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能完全做到及时公开。因我单位临时任务较多,常发生抽调人员的情况,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也受到一定影响。

2013年,县住建委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引导工作,通过会议及培训信息公开员的形式强化委属各单位、各部门的公开意识,并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相关文件的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纳入日常工作;二要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理顺信息公开的处理程序。我委将认真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所有的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201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