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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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泾县城市管理局三楼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88号,电话:0563–5035580,邮编:242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度,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和上级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4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领域243条,重点领域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规定,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着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质量和时效,2024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办理、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情况,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度,我局严格落实“三审制”,未经审核的信息特别是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坚决不上网,严禁出现错敏词语和个人隐私等问题,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不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筛查,及时更新、撤销错误过期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安排专人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账号,定期更新相关内容,在确保栏目及时更新的基础上,稳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群众关切的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局党组牵头,各部门业务骨干专项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纳入局目标管理考核,每月定定期对各部门政务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查,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组织政务公开培训。我局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明确任务分工,积极派员参加政府办工作培训,加强我局政务公开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规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三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分管领导不定期对政务公开进行培训、督查,全面提升我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针对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认真自查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在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中进行公布。四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接受群众监督评议;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无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1
5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对文件进行政策解读不够到位,政策解读面还需进一步拓宽。
(二)改进情况:我局将加强对业务的学习、对政策的解读,及时了解、学习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展及落实情况。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市、县政府工作要求,依法准确落实《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