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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3 00:00 来源:泾县城市管理局 字体:[ ]

2015年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泾政办秘〔20162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县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县行政执法局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分头抓”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主要做法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职责分工、工作时限、公开目录;按时完成局文件信息的清理、文件属性划分及主动公开信息上网发布等工作,我局信息发布均按要求进行保密审查,确定信息属性,对主动公开信息实行领导审签制,确保信息内容准确。三是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定方案,统筹安排。根据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政务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具体要求、组织领导、监督保障措施等,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一是坚持信息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二是严格施行信息公开程序和审批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三是强化保密认识。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加强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保密规则,严格做到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实施,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多样、内容详实、重点突出。以行政执法局网站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窗口,及时公布和更新城市管理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各级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和社会公开城市管理方面工作情况,及时增加调整政府权力运行项目

2015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2124条。其中工作信息34条、机构领导类1条、政策法规类2条、人事信息类4条、行政执法类52(行政审批类46条,行政处罚6条)、财政预决算类6条、招标采购类11条、规划计划类2条、工程建设类2条,代表建议办理2条、政府权力运行8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因申请公开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公开内容有待深化、公开形式有待改进等问题。对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设置,规范文件审批和发送程序,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高效,符合规则。

(二)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通过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在信息公开范围上拓宽广度和深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所公开的内容,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撰写信息稿件,及时反映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活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