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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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2-11 00:00 来源:泾县城市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3年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泾政办秘〔20145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

一、概述

我局积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局网站发挥了政务网站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截至2013年底,城管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便民服务、通知公告等工作均得到有序、稳步和全面地开展。

(一)领导重视,责任到人。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专门由分管领导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具体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扩大宣传,加强服务。我局通过各种形式扩大宣传面,将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宣传中、融入服务中。一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利用门户网站、城管工作动态和“城市零距离”电视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对涉及民生的热点信息进行公开,树立城管执法部门关注民生的良好形象。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311日至20131231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68条。

(二)重点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把社会普遍关心、与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把法律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人事信息、工作动态以及监督投诉渠道等方面的信息主动向社会进行动态公开。如2013年工作动态等都及时在局网站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3年无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延伸。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改进:

1、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信息报送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2、及时发布城管工作信息,让市民及时了解城管工作动态。

3、扩大宣传范围。利用城区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进行宣传城市管理工作。

 

 

                   二一四年二月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