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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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08:50 来源:泾县水利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西路273号,电话:0563-5023502,邮编:242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01月01日 至12月31日,泾县水利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383条;其中,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27条,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4条;行政执法信息12条,行政处罚决定18条,重点工作栏目26条,招标采购信息49条。公开内容还涉及重要文件、工程招标、办事指南、群众关心关注热点问题、农村饮水民生类信息等各个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围绕年度水利重点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定期开展3.22水法宣传日和宣传周”活动。有效完成乡镇赋权交接工作,召开工作推进会、业务培训共5次,着力推动涉水行政执法赋权和规范化。

2023年度,未受理到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要求依申请公开的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三审制,业务主管部门主要针对业务范围内开展审查;法制大队对法律法规适用进行审查;保密办对内容有无涉及国家秘密、警务秘密以及不适宜公开情形进行审查,再经局领导审签,最大限度确保信息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把政府部门网站列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拓宽为民服务渠道,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以现场查阅点、信息公开公示栏、新闻发布会以及政务新媒体等为辅助手段,着力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在办公室设置政务公开查询点、依申请公开办理点,方便群众查阅和使用。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分管领导按月调度,实时完成有关整改工作,全年完成水利领域条目整改总计67条/次。

(五)强化监督保障情况

1.是加强学习培训,在思想层面保持高度的自觉。定期组织参加县政府举办的培训会议,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必要性。2.是强化组织保障,在人力物力层面全力保障。鉴于人事变化,局党组及时研究安排具体经办人员,合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力度。3.是强化协调调度,强化督查和问责问效。通过党组会、工作例会定期调度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体系,扎实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效果良好,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度,泾县水利局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工作主动性有待加强,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提高。仍存在报送不够及时主动、内容不全面不专业的情况。二是加强对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认真查找薄弱环节,不断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化;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作用,让公众能够真正参政议政并监督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强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提高服务意识和公开意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加强对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2023年度,我局重点工作是加大政务主动公开的力度,及时公开各类信息的同时积极创新做法,在严格落实“三审制”基础上加入信息发布内容分管领导审查审核会签程序,对一些涉及两个以上科室业务的发布内容,在要求分别认真修改校对的同时,增加会稿复审程序,确保所公开的信息内容的严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