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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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西路273号,电话:0563-5023502,邮编:2425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泾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泾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泾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泾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4条。决策公开4条、执行和结果公开69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05条、重点领域公开9条、新闻发布7条、政策解读14条、回应关切9条、监督保障2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审”制度,要求各科室对拟公开的信息落实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四)平台建设
我局坚持把政府部门网站列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拓宽为民服务渠道,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以现场查阅点、信息公开公示栏、新闻发布会以及政务新媒体等为辅助手段,着力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在办公室设置政务公开查询点、依申请公开办理点,方便群众查阅和使用。
(五)监督保障
为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了解、掌握信息公开领域必要的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培训学习,通过本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机会,组织内设科室和下属单位学习相关知识,掌握相关政策,理清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以学促进,提高认识,增强本领,推动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今年以来我局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了调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责任部门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7
增26
34
行政强制
增1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856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领域信息不全,涉及水利相关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还需加强。
2020年,我局将继续做好水利方面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对我局公开发布的信息进行合理化分类、及时更新,确保内容准确权威。
二是继续加大水利重点工作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主动宣传工作成效。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环节的有机衔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