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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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水务局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1 00:00 来源:泾县水利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和《关于开展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12〕1号 )等法律、文件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泾县水务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内设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责任制,工作中实行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具体工作人员负直接责任的责任制结构,同时,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精心安排,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活动透明度、提升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度,畅通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的主要方式。一年来,为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监督水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努力提高本单位的执行力,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程序及时、准确的上传本单位有价值的信息和相关政策法规,及时让群众了解水务工作动态,努力实现工作透明化。2012我局在各类信息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总数共计229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把社会关心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信息的重点,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人事信息、工作动态以及监管投诉渠道等方面的信息主动向社会进行动态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2年无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公开信息质量不高、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更好的做好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抓制度完善。完善定期检查督促机制,定期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开不及时、质量不高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加强督促直至追究责任;建立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充实人员队伍。
    二是抓质量提升。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主动进行公开,真正使信息公开工作成为提高政府透明度、提升群众信任度的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