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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琴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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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5:17 来源:泾县琴溪镇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泾县琴溪镇街道,电话:0563-5400308,邮编:242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一是及时更新,优化公开内容。二是对于在政务公开测评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更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2023年,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府文件及信息827条,及时公开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我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3年度,我办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无行政复议,无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信息发布管理,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机制、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露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页面的作用,并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广播、便民手册、政务公开栏,电子阅报栏等形式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打造数字、场所一体化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简明、准确的信息服务。围绕重大事项决策、惠民惠农补贴、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和热点事项,通过政府网站村务公开频道、村务公开栏及留存查询等方式公开,不断扩大群众知情权和参与度,让村务公开更加透明、规范运行。

(五)监督保障。琴溪镇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纳入镇目标管理考核,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多次组织开展社会评议,采纳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琴溪镇明确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够熟悉,业务不够精通。

2.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流程不够完善,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往往涉及多部门联动,存在工作机制、流程上的不顺畅。

3.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况,公众对政府信息存在理解偏差,易引起工作上的摩擦。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培训学习。通过“上级培训+自主学习”的形式,深入研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条例,持续加强与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士沟通交流,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实务规范,不断提高操作实践能力、应急处理能力。

2.完善制度保障。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设,强化部门联动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制度化、信息化,及时处理、应对、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各类情况和问题。

3.加强宣传引导。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微信、网站、广播、宣传栏等渠道予以及时公开。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宣传,让公众对“政府信息”有更准确的认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重点任务。一是持续优化琴溪镇政务公开专区。完善功能区设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集中受理、现场解读等服务。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体验。二是及时公开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每月在村宣传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在村委会供村民查询。基层政务公开效果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