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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茂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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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林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5:17 来源:泾县茂林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2265100,邮编:24254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茂林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办和政府办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并立足我镇实际,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坚持“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和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及涉及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的政府信息面向社会公开。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镇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97条,主要公开公共资源交易111条,精准脱贫17条,社会保障29条,财政资金使用45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2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镇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及相关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确保按照公开与保密相统一的工作要求,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对全镇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努力推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二是继续用好新闻媒体传播平台,借助门户网站、“茂林烽火”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同步发布推送重要讯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积极参加县级开展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逐条整改。将整改报告与工作推进公开在”监督保障“栏目中,接受监督检查。根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责任分工,抓好工作部署,将公开工作落实到具体办公室,做到分工科学、责任明确。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2022年我镇积极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在全县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中评级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部门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公开信息报送不及时,不主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不够,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问题,一是要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全镇职工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加强政府信息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要健全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与此同时,要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