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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茂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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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林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00:00 来源:泾县茂林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2265100,邮编:24254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茂林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办和政府办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并立足我镇实际,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坚持“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和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及涉及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的政府信息面向社会公开。

(一)主动公开。2021年我镇累计主动公开信息543条。主要公开公共资源交易98条,精准脱贫48条,社会保障44条,财政资金使用44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2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及相关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并坚持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我们最需要公开的,把“三重一大”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严格遵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信息发布审查程序,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须经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审核,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针对基层换届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充实和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具体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党政办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形成了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力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条例》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全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审批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以及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切实保障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为落实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使之能真正体现政府工作状态,成为政府与群众有效的沟通桥梁,茂林镇积极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加强信息审查,确保公开与保密有机结合。结合公开目录,认真梳理,对政府信息做到既要及时公开又要做好保密工作。二是做好动态管理,及时按规定规范化更新政府信息,接受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并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政府目标工作考核。2021年,茂林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不突出,未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公开出来;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广度不够,公开脱离重点;政府信息公开中简单公开,轻及时反馈。

改进情况:

1.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工作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挡,长期高效持续开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2.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对重点领域和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实效性。

3.进一步规范公开管理。规范公开时间,对阶段性、临时性和紧急性的工作第一时间公开;规范公开程序,制定详细政务公开流程,按照方便、快捷的要求简化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