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乡村振兴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泾县乡村振兴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泾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1:20 来源:泾县乡村振兴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工作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泾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县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的有关要求,重点关注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和回应社会关切热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好政策解读,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的建设力度,完善好信息公开的透明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工作能力,有力推动了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条,其中部门信息203条,重点领域信息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2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对部门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网站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及时公布政策法规,设立政策解读、通知项目申报、进行项目公示、发布重点领域扶贫、民政、救灾信息。

(五)监督保障。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和各科室信息员,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作为我局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信息水平还不够高,文件解读等信息质量有待加强。今后我局将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政务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务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三)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务公开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创新做法:一是全面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制定目录清单,细化责任分工;二是全面规范公开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和保密审查制,强化风险意识;三是拓宽载体渠道深入公开,加强了以政务网站为主要发布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帮扶政策、帮扶对象、衔接资金资金、衔接资金项目和监督管理方面等相关信息及时对外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