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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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招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泾县招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招商局联系(地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电话:0563-2263070;传真:0563-2263068)。
一、概述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目前我局的信息公开主要依托泾县人民政府网和泾县招商局招商网。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业务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属性选择和保密审查,全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10条信息中,部门动态类信息9条,业务公开类1条。
(三)信息公开形式
本局信息通过泾县人民政府网和泾县招商局招商网公开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本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1、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必须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健全制度,完善内部监督考核,还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