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泾县招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7 00:00 来源: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政务“深化年”活动的通知》等法律、文件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泾县招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限为201211日至2012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招商局联系(地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电话:05632263070;传真:05632263068)。

一、概述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2年,我局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目前我局的信息公开主要依托泾县人民政府网和泾县招商局党务公开网,在全县范围内定期发布《招商信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业务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2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属性选择和保密审查,全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29条信息中,部门动态类信息17条,业务公开类12条。

(三)信息公开形式

本局业务信息通过发布《招商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其他信息通过泾县人民政府网和泾县招商局党务公开网公开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本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1、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必须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健全制度,完善内部监督考核,还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