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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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桥乡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17年度昌桥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等。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一、 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经费,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公开面达100%。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乡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方面,利用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一是在充分利用会议、文件、标语、宣传单、公开栏等传统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大力推行报纸、政府门户网站(已申请关闭)、政府信息公开网等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便于公众知晓的便捷、快速、直接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二是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并重,加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由事后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转变;三是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主动联系媒体宣传,坚持重要政府信息都通过电视、报纸、手机报等形式及时公布,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完善了领导简介、机构设置等栏目,方便群众咨询。主动公开信息450余条,公开内容涉及政府综合政务类、政府会议类、商务海关旅游类、劳动人事监察类、人口计生类、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类、土地利用和管理类、财政金融审计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类、政策法规类、政策解读类、文明创建活动类、为民服务类、应急工作类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1—12月,我乡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也尚未收到信函、传真等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1—12月,我乡未收取任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
1—12月,我乡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度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完成县政务公开下达的全年公开目标任务,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报送过程中极少数报送信息填报的栏目填报不完全、未按照规定的类别进行填报、索取号填报不准确等问题。 为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提高认识。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开、更新。 (二)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 (三)继续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同时,继续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和相关电话咨询,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知情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