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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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林业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文版)
发布时间:2018-03-20 00:00 来源:泾县林业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泾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经费支出及收费情况,其它事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泾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5123708,传真:0563-5123677。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2017年县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为顺利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效率和信息服务水平,我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全局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同时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分解,将任务分解到机关处室、落实到个人,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开展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将泾县林业局行政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清理与调整职权情况,公共服务清单等根据省政府的统一规范,上传至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2017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余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将本单位信息公开重点定位于全面公开政策法规、公示公告、工作内容、工作动态,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及业务工作等相关信息。通过对政府信息、工作机制以及制度建设的主动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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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一件。

(二)处理情况:已书面回复依申请公开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及历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设有专职人员0名,兼职人员1名。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支出经费较少。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为零。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为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机制,顺利完成各项工作要求,做到及时、准确,未发生泄、失密事件。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还需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准确把握公开范围。二是干部职工信息公开意识和保密意识还有待提高,涉密信息保密防范措施还有待加强。三是在继续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方面,在继续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方面,还需要继续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制定了具体的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二是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栏目,强化制度执行,定期开展工作检查。三是加强人员培训,重视宣传培训。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林业信息公开工作安全保密,圆满完成林业宣传工作任务。

    2017年林业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