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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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县委群工部(信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信息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内容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泾县信访局办公室,电话:0563-5102071,传真:0563-5101703.
一、概述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服务效率、方便人民群众、提升机关形象,我部(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的职责任务,落实了信息公开审查等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活动的领导,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并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准确及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较好地完成了部(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内容是通知公告、接访信息报道、重要会议报道等均在泾县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准确对外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无 。
六、 其他需报告的事项,无。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