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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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群工部(信访局)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5-09 00:00 来源:泾县信访局 字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县政府办公室《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评的通知》(泾政办秘〔201621号)要求,现将《县委群工部(信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信息的统计期限从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报告的内容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泾县信访局办公室,电话:0563-5102071,传真:0563-5101703.

一、概述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服务效率、方便人民群众、提升机关形象,我部(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的职责任务,落实了信息公开审查等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活动的领导,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并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准确及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较好地完成了部(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主要内容是通知公告、接访信息报道、重要会议报道等均在泾县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准确对外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在与民互动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2、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是接访公告及县党政领导接访信息;3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1、扩大部(局)信息公开范围,不断丰富、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加强对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2、增强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实、全面、主动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开政策的事项,有效地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3、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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