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本年报由泾县信访局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西路3号,电话:0563—5102071,电子邮箱:jxxfj5102071@163.com)。
2019年,县信访局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上级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扎实有序推进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19年县信访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70余条,其中政策法规37条,重大决策预公开4条,建议提案办理4条,机构领导6条,机构设置10条,财政资金11条,应急管理4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4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3条,行政权力运行3条,招标采购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0条,新闻发布8条,政策解读15条,回应关切10条,监督保障13条,精准脱贫6条,其他3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19年县信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制度,严格要求工作落实到位。县信访局通过建立健全《泾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作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平台建设。2019年根据县信息中心要求,及时对目录进行更新与调整,补充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五)监督保障。为保障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工作打算,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明确一名联络员,从而使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做到细化分工,形成“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到点、责任到人头”的工作局面,做到离人不脱岗,工作开展不脱节,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另,仔细对照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工作提示单形式督促及时更新栏目,2019年共发出10次工作提示单。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照镜子”作用。此外,严格工作纪律,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情况进行及时受理调查,按照规定予以处理。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要求各责任部门按时提供相关信息,县局政务公开办积极做好各目录下信息公开内容的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落实工作考核制度。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我局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有力地提高各责任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落实社会评议。把社会各界的评议作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的一项主要措施,听取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管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不断改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