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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5-08-31 00:00 来源:泾县公安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特编泾县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泾县公安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信息公开、实现管理创新、切实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了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保障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治安大队、交管大队、法制室和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指挥中心,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属性审核工作,对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把信息公开纳入各部门的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通过这些措施,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 规范梳理,完善机制。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 提高认识,落实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明确了拟稿人即为第一责任人,由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进行涉密把关,并由主要或分管领导签发),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信息公开管理模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0条。主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公众快速查阅政府信息的基本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条例》施行以来,我局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本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15年,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的台阶。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警种和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3)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政务网站建设力度,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继续推出网上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