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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昌桥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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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昌桥乡1—8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5-08-24 00:00 来源:泾县昌桥乡 字体:[ ]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将昌桥乡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生任务完成情况作一简要汇报。本汇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8月20日止。
   一、总体工作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自《条例》颁布以来,昌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一是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分管领导。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形成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昌桥乡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方案》和《昌桥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全程监督监控,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全程监督监控,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程序、范围、责任纠查进行了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化。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方面,利用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一是在充分利用会议、文件、标语、宣传单、公开栏等传统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大力推行报纸、政府门户网站(8月10日已申请关闭)、政府信息公开网等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便于公众知晓的便捷、快速、直接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二是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并重,加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由事后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转变;三是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主动联系媒体宣传,坚持重要政府信息都通过电视、报纸、手机报等形式及时公布,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1月1日—8月20日,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50条。其中完善组织机构简介类1条、综合政务类6条、商务海关旅游类1条、劳动人事监察类5条、对外事务类1条、人口计生类5条、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类1条、土地利用和管理类1条、财政金融审计类1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类1条、政策法规类4条、为民服务类2条,昌桥乡2015年15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6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年度报告1条、工作动态79条、其它类35条。另通过政府网站办理群众来信5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1—8月,我乡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也尚未收到信函、传真等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1—8月,我乡未收取任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
     1—8月,我乡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问题;
  2、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4、抓重点促深化。对我乡办理的有关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昌桥乡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