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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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医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学业路卫健委大楼5楼,电话:0563-266173,邮编:2425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0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7条、基层政务公开15条、政策法规3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6条、规划计划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0条、建议提案办理4条、财政资金27条、政策解读13条、监督保障9条、回应关切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印发了《泾县医保局政务信息、宣传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审核程序和标准,提高信息发布质量。重大信息发布需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发布。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强化“泾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建设,2021年共推送48次,推送文章总数362篇,公众号总粉丝已超过4.2万人。安排专人回复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2021年在线客服总接待300余人次,回复消息总数300余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安排一名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责任到人;印发《泾县医保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全年召开医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2次、专题调度会2次,专题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法规,对第三方测评反馈的问题逐项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对标管理,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积极参加政务信息相关业务培训,学习保密工作法规、政策,增强保密意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强化信息公开考核,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考核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的对外公开,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基本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但是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重点不突出,;二是政策解读效率效果不高。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栏目齐全,更新实时,内容实用”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真实、标准地发布政府信息,抓好公开信息的质量。进一步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效果,着力丰富完善政策解读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