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司法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七部分组成,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信息的统计期限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联系泾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5031187。
一、概述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服务效率、方便人民群众、提升机关形象,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立起了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成立了领导组,明确了分管领导。确定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部门,并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落实了信息公开审查等相关规章制度。较好地完成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为35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计划总结类信息3条;工作类信息350条,主要包括会议活动、工作安排部署、重大事项、案例介绍等。
此外,要求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将其收费标准、办案程序等全部上墙公示。
(三)公开形式
我局公开的信息主要发布在泾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泾县司法行政外网以及公开栏内,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43条,泾县司法行政外网发布312条。并及时更新。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此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以动态类居多,其它方面发布的较少。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少数信息公开时间滞后。三是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鉴于以上不足,我局将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高工作效能,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增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同时,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
(三)增强信息公开的便民性。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找出差距和不足,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泾县司法局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