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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集中销毁烟花爆竹102件

发布时间:2020-01-21 17:50 来源:泾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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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切实推动城区“双禁”规定的贯彻实施,1月19日,我县相关部门对依法没收及群众主动送交社区置换的烟花爆竹,送往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销毁。

  为强化源头管控措施,元月16日至18日,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禁放区内花圈寿衣店、烟酒日杂店、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区域进行反复全面检查,彻底清查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共没收违法销售的烟花爆竹30余件,价值5000余元,力求在禁放区域内实现烟花爆竹“零储存”“零销售”。同时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已购买烟花爆竹的群众,到指定禁放区内7个社区进行置换,共置换102件,价值20000余元,对没收和置换的烟花爆竹,在指定安全区域对其进行集中销毁。

  据悉,自元月5日我县启动烟花爆竹禁销禁燃工作以来,全县各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排查力度,全力宣传引导,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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