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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扎实推进“双禁”工作 共护“春节蓝”

发布时间:2020-01-23 17:46 来源:泾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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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保障公共安全,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文明城市形象,日前,我县各级各部门扎实推进“双禁”工作,营造绿色、祥和的节日氛围,共护“春节蓝”。

  明确禁放区域。在禁放区域内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鼓励市民积极举报禁放区域内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带头示范引领。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及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并引导、劝阻亲朋好友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加强联合执法。多部门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强化源头管控,对集贸市场、大型购物商场、便利店、小超市等重点场所和区域进行反复、全面检查,彻底清查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确保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储存”“零销售”。开展宣传劝导。利用宣传车、网络电视媒体、LED电子屏幕、悬挂横幅和展板等载体开展禁放宣传,并深入居民小区和路段,逐门逐户开展宣传,面对面告知群众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和要求。

  近日,在包保社区和路段,县检察院“爱心检察”志愿服务队挨家挨户发放《致广大市民一封信》,为市民讲解禁放区域、处罚细则,并呼吁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同时,在小区宣传栏处张贴《泾县城区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利用单位LED大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最大程度扩大宣传面,取得了良好的宣传实效。

  日前,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分批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宣告,同时向城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发放“双禁”倡议书,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共建共享美好泾县,得到社区矫正对象的大力支持。

  连日来,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江南春天小区、御溪相府小区、幕桥社区幕山组和古塘组入户宣传 “双禁”工作,向居民详细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及禁销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并发放宣传单页,同时组织职工进行电话宣传,全面落实“双禁”工作。

  近日,县城郊市场监管所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部署禁销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安排。向每一位干部职工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进行签字,带头执行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特别要求党员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同时,结合日常检查,向辖区经营户详细讲解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以及燃放烟花爆竹对城市管理、人居环境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严重危害,形成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高压态势,让群众不敢放、不愿放。截至目前,该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次、餐饮场所3次、超市10次,未发现问题。

  通过各级、各部门大力宣传引导,禁销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深入人心,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支持,形成了人人参与的良好宣传氛围,为百姓文明环保过春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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