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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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卫霞同志:
您好!我委于2020年7月3日受理了你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经我委认真研究,现就你申请的公开事项答复如下:
经了解,泾县茂林镇高湖村同心组21号房屋征收系泾县茂林至濂长道路拓宽改造工程所需。根据工作职责,我委批复的泾县茂林至濂长道路拓宽改造工程相关信息已于2019年9月27日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请登录泾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答复。
附:1、查询网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泾县人民政府 http://www.ahjx.gov.cn/OpennessContent/show/1825694.html
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