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泾县发改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0:26 来源: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泾县发改委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人社局大楼五楼501,邮政编码:242500 ,联系电话:0563-510276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委(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及时主动向全社会公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价格与收费、粮食收购、建议提案办理等情况,较好完成市、县部署的2023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54条,用户点击量超13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

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件,办结2件,均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全年未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股室、中心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

2.健全工作制度。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先审后发、一事一审”程序。由办公室组织专人负责,统一发布。对规范性文件实现全流程管理,做到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并向社会公布。

3.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在公开前要经过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完善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和公开制度,优化信息公开撰写、修改、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严谨全面,用词用句清晰准确、公开流程及时规范。对承担的泾县政府网,信息公开部分栏目及泾县发改委网站的信息公开进行常态化管理,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按公开要求进行更新维护,自觉接受社会对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五)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务公开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0年我县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二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评估结果,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县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实际,积极探索,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及时督促相关股室将出台的业务文件、政策等解读到位,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二是继续深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制度,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公开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主动及时公开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的学习,并适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2023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政策法规14条,重大决策公开7条,规划计划2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条,建议提案办理5条,机构领导8条,财政资金4条,应急管理2条,权责清单与动态调整情况2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1条,行政权力运行4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条,新闻发布3条,上级政策解读4条,负责人解读4条,其他解读4条,监督保障12条,精准扶贫4条,回应关切15条,人事信息3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8条,价格与收费113条,其他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