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发改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泾县发改委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的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泾县发改委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ahjx.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295/21010100/page_1.html#code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发改委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与同兴路交叉口, 邮政编码:242500 ,联系电话:0563-510276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委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19年度,我委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按照要求及时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委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先审后发、一事一审”程序。
(四)平台建设方面
在县信息中心的指导下,积极落实2019年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工作,及时规范调整目录建设,对承担的泾县政府网信息公开部分栏目及泾县发改委网站的信息公开进行常态化管理,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按公开要求进行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委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新条例,并积极参加县政府举办的培训。根据新条例的相关要求,今年以来我委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责任部门进一步进行了明确,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9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政策法规47条,重大决策预公开9条,规划计划11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6条,建议提案办理8条,机构领导7条,机构设置12条,财政资金28条,应急管理5条,权责清单与动态调整情况10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4条,行政权力运行33条,招标采购7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2条,新闻发布18条,上级政策解读13条,本级政策解读9条,监督保障10条,回应关切32条,其他5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