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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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泾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5123091,电子邮箱:jxczxxzx@163.com)。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持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成立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专门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并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依法公开财政信息,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的流程,把财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表现在:一是继续落实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为日常事务处理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编制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重点推动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管理体制。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条例》及省、市、县政府以及省财政厅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有效公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有效转变,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我局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2018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数为42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不予公开为0件;无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公开形式:一是全面加强泾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抓住2018年下半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普查的机会对我局所有网站的基本运行情况进行逐个自查,看栏目是否存在“僵尸”和“睡眠”现象,数据信息是否有缺失和失真现象。我局根据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通过网络媒体对外公开。充分运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博微信和电视、报刊等媒体手段,及时公开政府财政信息。
(三)政民互动答复:2018年我局在办理政民互动信件方面,形成了专人负责、各职能股室具体承办、分管领导最终审核、资料全部归档的工作机制。2018年我局共办理县政民互动咨询投诉0件。
三、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未收到信函、传真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取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仍存在不足,包括: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版面不够新颖;决策公开、新闻发布、新媒体运用工作进展缓慢。
七、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们将认真按照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载体,更好地推动财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认真分析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依法规范,不断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化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