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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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11 00:00 来源: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八部分。

  一、概述

   2015年,县发改委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工作要求,通过调整充实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开展宣传培训,加强网站建设等工作举措,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人员保障。我委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委办公室负责,明确办公室一名同志负责。

    (二)加强公开渠道和平台建设。县人民政府政府网站群,于2015年7月试运行,9月底正式上线。我委积极加入县直单位子网站,拥有信息公开子站。县发改委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归类准确、更新及时、内容详实、数据准确。

    (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宣传信息工作制度和网站管理工作规定。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办理程序,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股室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提高各股室的工作责任心,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1条,全部在泾县人民政府发改委子网站(http://www.ahjx.gov.cn/)上发布,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动态、财务预决算、规划计划、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办事指南、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重点项目建设等,其中项目备案、核准、审批分月每月于发改委网站项目建设公告栏目及公开统一管理平台行政审批结果栏上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县发改委无收费情况。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5年,县发改委无此类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2015年度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县发改委未收取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信息公开存在"三多三少"的问题,就是公文类信息多、解读性信息少,静态性信息多、分析建议信息少,初级信息多、深加工信息少,公开信息质量亟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难以把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信息的界定,致使部分信息公开存在不全、不快、不新的现象。面对这些问题,我委将在人员工作力量补充、工作经费保障及信息挖掘审核等方面切实予以加强,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过程中认真解决。

    八、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泾县行政大楼206室;

     联系电话:0563—5102761。

 

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