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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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泾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泾政办秘[2017]34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编制了2016年度农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农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农委市场信息股联系(地址:泾县农业大楼四楼,电话:0563-2360286,电子邮箱:jxnwhaw@126.com)。
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工作按照《条例》和《泾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公开形式,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我委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农委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依法公开涉农信息,健全农委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涉农信息的流程,把涉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表现在:一是继续实行由农委主任为组长、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编制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重点推动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管理机制。
(二)规范实施。我委从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切实提高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入手,制定《泾县农委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泾县农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泾县农委信息公开指南》及一系列配套制度,明确责任,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及时公开。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客观、公正、透明,我委对近年来的信息进行了逐项梳理,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对不能公开的,按照保密要求,切实做好归档整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农委通过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主动公开信息809条,在县农委新网站发布信息300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占大多数,主要是针对影响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的灾情、疫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处理情况,农业生产技术、打击非法电捕鱼等。我们及时发布的应对雨灾灾情等自然灾害的防范措施、农作物病虫害情报、打击非法电捕鱼通报等。
(二)公开形式
一是全面加强农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根据国办对政府网站工作文件的要求,泾县政府新建了泾县人民政府政府网站群,于2016年7月试运行,9月底正式上线。我委根据县政府的要求,拓展网站版面内容,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较好的实现了“信息建设健全完善、安全运行有效保障”的目标。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公开。充分运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省市农委网站、信息简报、县行政服务中心农委窗口、委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政府信息。三是通过县内论坛、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及时公开农业工作动态,并不定期召开泾县报、电视台、县内论坛等县内媒体参加的工作通报会。
(三)政民互动答复情况
2016年我委在办理政民互动信件方面,形成了专人负责、各职能股室和二级机构具体承办、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最终审签、资料全部归档的工作机制。2016年我委共办理县政府互动咨询案例和县市长信箱信件7件,都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有效地予以答复,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年度我委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未收到信函、传真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我委未收取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委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深化、公开范围仍需拓展、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等问题。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委将认真按照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继续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充实网站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载体,提高政务信息质量。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农业信息的梳理,充实农业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农业信息的公开,更好地推动农委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