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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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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7:29 来源:泾县教育体育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泾县教育体育局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中路107号,电话:0563-5022631,邮编:242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泾县教育体育局及时发布人民群众关注的义务教育领域招生入学、教师招聘等热点信息,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对中高考工作进行解读,对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招生工作进行视频解读,方便群众了解入学政策。对6所学校试点推行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上级目录指引要求,实现信息公开栏目全覆盖。2023年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共1342 条,泾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转发)信息1066条。妥善办理宣城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派件247件,泾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派件4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泾县教育体育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无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发布信息明确“三审”人员,建立“三审”流程,以线下纸质登记备案方式,严格按照“三审”要求做好信息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县政务公开办要求,泾县教育体育局依照目录规范及时对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补充,进一步优化完善栏目设置,建设义务教育领域专栏(涵盖10个子栏目),按要求增加“公共企事业单位”栏目。加强政策法规、财政资金、义务教育、公共文化体育、重大项目建设、政策解读、行政权力运行、回应关切等栏目建设。

(五)监督保障

在工作考核方面,县教体局严格工作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评优评先重要内容。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示,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2023年县教体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7.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以下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2023年仅对少部分文件进行政策解读,政策解读面还需进一步拓宽。二是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完善,需进一步推动。

下一步,县教体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照政策解读要求,完善政策解读内容,继续通过图片及视频等方式进行解读,提升教体系统政策解读的宽度和深度。二是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与联系,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定期对公共企事业单位栏目进行自查整改,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完善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3年,泾县教育体育局充分利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泾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教育体育相关政策、资金、招投标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监督。针对教育体育领域的重大政策、法规,进行解读,通过新闻发布会、图片解读、视频解读等形式,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政策内容,提高政策的知晓度。针对政务公开月度测评,对照排查结果,抓好具体反馈问题整改清零。坚持做到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避免同类问题多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