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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7-11 00:00 来源:泾县税务局 字体:[ ]
 

2015年泾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5年度,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市国税局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县局成立了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及办公室,并确定10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0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将本局产生的可公开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以及业务类等的公文及时在泾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发布。二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省市国税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针对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人员及机构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公开原则、工作方式及各机关股室承担的相应的职责。四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开展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邀请县政府办公室人员作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信息审核、注意事项等专题知识培训,提高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服务型地方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成效

2015年度,本局产生的各项信息均在泾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泾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本局2015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19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19条,未产生涉国家秘密的公文类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局到2015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类的信息3条,占总体比例的15.8%,政策解读信息2条,占总体比例的10.5%,执法类信息1条, 占总体比例的5.2%,其他类信息13条,占总体比例68.5%。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面,本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公开了本局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能、税收规范性文件、全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及工作动态等,使本局信息公开内容得到进一步深化。让公众更直观的了解到本局的职责及业务工作范围。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5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求。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5年度未接到咨询处理工作。

     六、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支和工作人员情况

(1) 工作人员情况

本局现有在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10人,负责网上发布本单位的公开政府信息及接待来访查阅的公众。

(2)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用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财务支出。

(3) 行政复议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单位本年度没有行政复议与诉讼有关费用的支出。

(4)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本年度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更多有利于公众、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信息内容公布出来。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技术手段,加强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收集可利用的各种信息资源,及时更换信息内容,充分发挥信息资源共享力度,逐步拓展网上服务项目。三是加强部门协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