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2012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泾县国税局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的途径和办法。加大宣传、培训和落实力度,有效地增强了国税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监督面,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营造社会各界满意的税收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明确思路,加强领导。县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立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管理,全面打造“阳光国税”的工作思路。在年初国税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安排部署。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县局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由办公室分派二名同志分别为专、兼职工作人员,严格考核和审批。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进行量化考核,有效地加大了推行力度。
(二)广泛宣传,形成共识。采取会议培训、网络转载、在内外网开设解读专栏等形式,详细解读《条例》内容以及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使广大国税干部进一步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与要求,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制订办法,编制目录。我局在认真学习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内容和程序、范围和形式、时间和期限。同时,根据国税工作实际,在全面梳理、逐项排查的基础上,编制了《泾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要从机构信息、法规公文、政府政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等10个方面,设定了20余项公开目录。
(四)突出重点,全面公开。我局不断丰富和拓展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重点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多层面的查询功能,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快捷了解和掌握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重点公开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规定。结合税收纳税服务,在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资格认定、涉税事项审批等方面,公开税收管理服务的规范标准、办税程序、办税时限、岗位职责等内容,确保各项涉税事项方便快捷地办结。三是重点公开税收执法规定。针对信息不对称以及容易引发征纳矛盾等关键环节,全面公开税收执法的主体、权限、程序、依据、结果和救济途径,公开税务检查、税务行政处罚、税收强制执行等规定,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四是重点公开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税收热点问题。如全面公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程序和标准、税收减免审批、税务行政复议及诉讼、税收法律救济,公开税务机关负责人和办税人员联系方式和岗位职责、公开首问责任制等工作要求,密切了征纳关系,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五)创新形式,丰富载体。一是抓网站公开。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指导思想,立足税收服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们建成了内部办公业务网站和依托市局对外门户网站,较好地发挥了网站建设在电子政务公开中的积极推动作用。在栏目设置上,我们设置了“县局概况”、“机构设置”、“领导简介”“工作分工”等栏目,实行了基本情况的全面公开;设置“重要言论”、“工作计划”等栏目,设置“税收政策”、“税收执法“、“行政审批”、“办税指南”等栏目,实行了税收服务的全面公开。二是抓窗口公开。我局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公示栏和电脑查询系统、编印《办税指南》或《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等宣传资料,采取现场咨询以及信函、电话等形式,为纳税人提供办税程序、涉税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和辅导,既优化了税收服务,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三是抓媒体公开。我局通过在本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抓好日常税收宣传,及时解读各项新的税收政策,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适时公开纳税信誉等级企业评定条件、标准及名单,欠税企业名单以及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社会关注的涉税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截至2012年底,我局已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国税局内外网网站、公告栏、宣传资料、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各类国税工作信息1229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38条,占3.1%;政策类信息326条,占26.65%;工作类信息850条,占69.38%;人事类信息15条,占1.22%。所有公开的信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实行单位领导、工作机构、信息员三级审查复核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2、公开形式
(1)通过“宣城国税”泾县子频道、“泾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行政执法、人事信息、办事指南等。
(2)服务窗口。按照服务内容、窗口设置、业务流程、服务标识、办税指南、服务制度、自助服务、文明用语等“八统一”标准,狠抓办税服务厅窗口公开的规范化服务。
(3)税收宣传月。我局把每年四月份开展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载体。在税收宣传月期间,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知识普及和送税法活动,畅通纳税人了解税法的渠道。
(4)新闻媒体。我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关注高、受众广、传播快的特点,及时发布重要税收政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2年我局尚未收到群众书面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2012年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2012年我局尚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形式还不够便民,部分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规范公开行为。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健全沟通协调机制,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完善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的公开力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进一步完善公告栏的公开内容,向纳税人公开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税收政策等政府信息。
四是加强监督指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指导相关股室、分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应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安徽省泾县国家税务局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