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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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08 00:00 来源: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条例》)和县政府办《关于上报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布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

一、概述

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2年底,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稳步推进。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一是组织健全。为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开发区服务中心303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所有公开信息都实行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的公开流程,实现应公开信息及时公开到位、涉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及时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提高政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度,搭建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一年来,为让关心、支持开发区建设的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并参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工作,努力扩大作为全县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工业发展的主平台的对外影响力。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规定的程序认真、准确公开本单位有价值的信息和相关文件,努力实现工作透明化、人性化。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211日至20121231日,主动公开信息共计44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2年无受理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举措

2012年,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按照上级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延伸。下一步我委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给予改进: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重点加大对信息报送人员的知识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及时、高效对外公开。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重点加强对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另外,及时更新涉及政策法律、规划、机构、人事等信息,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一三年三月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