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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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可在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地址:泾县琴溪路88号,电话:0563-2269266,邮编:242500)。
2019年,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上级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扎实有序推进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19年,通过泾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12条,其中:政策法规:36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2条,规划计划:4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招标采购: 25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0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4条 建议提案办理:8条,新闻发布:10条,机构领导:7条,上级政策解读:10条 机构设置:7条,本级政策解读:23条,财政资金:10条,回应关切:5条,应急管理:10条,监督保障:1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19年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制度,严格要求工作落实到位。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过建立健全《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作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平台建设。2019年根据县政务中心要求,及时对目录进行更新与调整,补充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五)监督保障。为保障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我委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工作打算,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明确一名专员,从而使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做到细化分工,形成“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到点、责任到人头”的工作局面,做到离人不脱岗,工作开展不脱节,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推进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要求各责任部门按时提供相关信息,以便做好各目录下信息公开内容的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落实工作考核制度。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我委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有力地提高各责任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落实社会评议。把社会各界的评议作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的一项主要措施,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不断改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接下来我委将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时效性,特别是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务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更好的服务于党政和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