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部署,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宣城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和《宣城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方案》(宣交运〔2023〕)451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泾县交通运输局编制了《泾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泾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10日
二、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点击本文附件下载
三、反馈意见联系部门及方式:泾县交通运输局(泾县财富南路东侧五岗路北侧),联系电话:0563-2653110,电子邮箱:jiaotong_622@163.com或者在网站留言。
对提出的意见需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请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特此公告。
附件1:《泾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泾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方案》(征求意见稿)
泾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11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