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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自来水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9-09-30 11:21 来源:泾县自来水公司 字体:[ ]

泾县自来水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提高自来水公司服务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用户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监督本公司依法履行服务职责,编制了《泾县自来水公司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需要获得本公司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帮助。本公司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泾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公司办公室(具体地址:泾县茂林路8号)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公司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公司编制的《泾县自来水公司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泾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公司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线受理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泾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http://a.ahjx.gov.cn。本公司受理点:泾县自来水公司办公室;办公时间:普通工作日;联系电话:2386785

本公司还将采用微信、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公司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公司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公司申请获取。本公司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它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公司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公司办公室;办公地址:泾川镇茂林路10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2386785;电子邮件:jxzlsgs@sohu.com;邮政编码:2425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公司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泾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公司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泾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公司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公司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公司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公司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公司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公司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公司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公司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县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