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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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丁家桥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泾县丁家桥镇人民政府,电话:0563-2267550。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2018年,丁家桥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为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条例》规定,2018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07条,其中包括机构职能、政策、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财政预算、人事任免等类别,确保各类公开事项无空白项。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通过统一的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平台,对各类信息分类别公开,方便群众对同类信息的查询与搜索,并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2、政府信息公开栏 为保证群众能及时了解本镇的信息,在公开形式上,我们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对于上网不方便的农民群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保证了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知情权。 三、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8年,我镇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对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对过程性、内部性信息不予公开。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我镇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8年,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及时性不够,对一些公开的内容存在遗漏现象;二是信息公开有的栏目公开事项较少,如:工作动态较多,其他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公开内容较少。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为此,2019年将重点从三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情况,进一步提高认识,以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宗旨,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督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加强监督检查,对公开的文本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及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抓好网站建设工作。网站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网站正常更新和维护的同时,保证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注意收集和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网上公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符合公开条件的予以及时答复,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要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