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泾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文件精神,按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ahj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县行政中心二楼209室;电话:5102556;传真:5102556)。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持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专门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并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依法公开统计信息,健全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统计信息的流程,把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表现在:一是继续落实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为日常事务处理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编制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重点推动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管理体制。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条例》及省、市、县政府以及省、市统计局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有效公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有效转变,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我局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2017年,我局通过泾县人民政府网站、泾县统计局信息公开网站等各类政府公开载体主动公开信息246条,其中我局统计信息网公开统计信息为154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数为92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予公开为0件;无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公开形式:一是全面加强泾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进一步常态化制度化对我局所有网站的基本运行情况进行逐个自查,看栏目是否存在“僵尸”和“睡眠”现象,数据信息是否有缺失和失真现象。通过这次自查,较好的实现了“信息容量大幅跃升,点击数量成倍增长,服务互动稳步推进,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安全运行有效保障”的目标。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公开。充分运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简报和电视、报刊等媒体手段,及时公开政府统计信息。
(三)政民互动答复:2017年我局在办理政民互动信件方面,形成了专人负责、各职能股室具体承办、分管领导最终审核、资料全部归档的工作机制。2017年我局共接到县政民互动咨询投诉办理件1件,及时按要求办理回复1件。
三、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未收到信函、传真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取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仍存在不足:
一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县政府交办的公开内容还有待完善。
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版面不够新颖。信息提供、审核、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要做好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关键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结合起来,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具体要做到:一是要适应新形势,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认识;二是要狠抓落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安排和长效机制;三是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切实增强具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四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信息报送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七、2018年工作思路: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继续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完善门户网站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务信息获取便捷性。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统计信息的梳理,充实统计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统计信息的公开。
2018年,我们将认真按照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载体,更好地推动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认真分析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依法规范,不断深入推进统计信息化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