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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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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7:23 来源: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泾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泾县山口社区三楼泾县文化和旅游局302办公室,电话:0563-2666008,邮编:2425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指导,结合泾县文旅工作实际,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突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旅游、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信息,重点发布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财政资金、应急管理、乡村振兴、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双随机一公开”、招标采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人事信息等方面。202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5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3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1项,办理完结1项,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事项。积极参加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规范业务办理,及时解决群众问题。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各股室及二级机构做好配合;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严禁错敏词和群众个人隐私信息出现,规范下载文本、发布格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全面落实信息内容发布“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本年度未制发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全面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照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旅游领域省级目录,完善县级专栏建设。全面加强信息发布常态化管理,保障栏目更新频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学习交流,提升工作成效。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交流工作经验,学习先进做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落实考核制度,做好考核工作。对照考核细则,加强内容发布。强化日常监管和重点工作任务自查自纠,积极参与问题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开展社会评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群众监督反馈渠道,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建议。本年度未发生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主动公开栏目的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部分栏目信息公开不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形式单一,缺乏形式创新。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梳理公开栏目信息和事项清单,强化日常自查监管,加强单位间沟通交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规范性。

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创新力度,做好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县级各单位间的学习交流,借鉴创新工作经验,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1.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平台建设。一是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窗口作用,持续加强网站建设,全面完善县级专栏建设。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照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旅游领域省级目录,编制县级相关领域公开目录。三是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对照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清单内容,全面梳理涉我局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逐一对账销号。积极更新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助企纾困、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等县级层面相关信息,扩大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覆盖面。

2.规范公开程序,优化服务功能。一是强化常态规范化发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禁错敏词和个人隐私信息出现。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保障栏目更新频率。日常监管、自查自纠和问题互查相结合,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学习交流。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业务交流培训和集中整改、互查整改,单位内部组织各股室、二级机构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强调信息发布规范性和及时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