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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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08:13 来源: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泾县谢园路10号,电话:0563-5100505,邮编:2425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泾县市场监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对制度指南、食药两化领域、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人事信息、公共监管、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放管服改革、助企纾困公开等栏目的信息,基本做到了网上政务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即公开”。本年度新增“助企纾困”栏目。2022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8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条。2021年结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除涉密事项外,我局通过政务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基本实现了市场监管工作全覆盖,“应公开,尽公开、即公开”,涉及市场监管规则、政策法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机构设置、行政权力运行、食品药品监管、价格与收费、消费者投诉举报、产品质量监管、反不正当竞争等。同时对依申请公开、规划计划、重大决策、部门文件、新闻发布等进行公开,便于人民群众监督。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制和保密审查制,强化风险意识,确保公开工作安全、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泾县人民政府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根据职能,对栏目进行细化,明确责任。在完善网站平台建设的同时确保信息内容丰富,网上办事服务完善,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根据县级工作要点,明确本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分工,先审后发,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杜绝空白栏目与超时栏目。

二是落实工作考核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我局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责任到股室,责任到人。

三是落实社会评议制度。积极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承办部门及个人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1

行政强制

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二是与其他县市区相比,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借鉴有效工作经验,加强学习,举一反三,强化政务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做法是:一是全面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制定目录清单,细化责任分工;二是全面规范公开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和保密审查制,强化风险意识;三是全面依法公开信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在政策解读时公开政策咨询服务渠道。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