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供销社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泾县供销社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4年度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2-16 00:00 来源:泾县供销社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泾政办秘【2015】15号)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泾县供销社办公室:电话0563—502983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4年,泾县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开拓创新,解放思想,对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供销社成立了由社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并确定了信息录入人员。
    (二)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
   我社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速率作为信息公开的核心内容,按照政务信息管理有关要求,由信息录入人员负责县供销社网站信息维护管理和信息编辑工作。同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栏,通过公开栏公开县供销社机构分布情况、单位职能简介、工作职责、机关效能七项制度等制度规定,公开有关党建、党务工作情况。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度公开信息   共计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以机构领导、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等有关内容为主。
  (三)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群众发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4年度,我供销社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供销社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亦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我社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县政府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增强信息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
 
                             泾县供销社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