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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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1年,我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程度,以透明、公开、公正、便民为工作理念,以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民主政治法治素养为目标,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保证各项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普及性,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乡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主要窗口,主动及时公开我乡政府信息,为群众答疑解惑,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62条,点击量达155849,重点公开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如就业,教育、环境保护、疫情防控、社会保障、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情况。同时采用图片等多种可视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及相关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健全信息管理机制。理顺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工作重点,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四)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确保公开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推进线下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同时,针对平台建设和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加强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2021年汀溪乡乡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2021年,汀溪乡乡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注重社会评议,及时听取百姓对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培训指导,提升能力。完善公开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信息发布要求,通过培训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工作人员把握新要求,适应新形势。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1年,我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85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1-12月份,我乡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落实缺乏明确靶向和目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不够具体、紧迫;三是政务公开信息渠道、内容不够宽泛。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认真研究中央会议精神,做到对标学习,将学习成果应用于具体工作中,使我镇政务公开工作靶向精准、方向明确。
二是加大对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为政务公开信息真实有效提供保障,同时将责任落实到人,形成责任倒逼机制,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是加大宣传,拓宽公开渠道。用传统宣传方式和线上网络宣传相结合,让更多的社会群众了解政务公开网站,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