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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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县民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开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9条,其中行政权力运行42条、财政资金12条、应急管理6条、决策部署落实公开8条、规划计划15条、新闻发布1条、政策解读18条、回应关切12条、监督保障16条、重点领域公开358条,其他信息公开2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0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对民政部门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网站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点领域民生信息等栏目;进一步加强专题专栏建设,在“社会公益事业”的栏目下开设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福利、养老福利、儿童福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8个专题专栏。
(五)监督保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和各科室信息员,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作为民政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25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增1
行政强制
增2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政务公开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深入等。
改进措施:一是丰富公开载体,创新公开形式。认真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做好牵头和协调,明确责任分工,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政策决策,重大信息及时公开;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开水平。认真组织业务培训,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