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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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泾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和《关于开展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12〕1号 )等法律、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有关网上统计数据编制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2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大政务服务、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努力开创信息公开工作新方法、新路子,完善公开机制,拓展发布领域,全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取得较好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我单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主动公开信息440条(涉及招投标信息和政务信息两大类)。此类信息同步在泾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招投标中心及相关专业网站上对外发布。除此之外,在我单位网站上还公开了审批项目办理情况信息7728条,窗口工作动态、政务简报、党务公开等各类信息228条。
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全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到信函、传真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全年未收取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措施
一是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前审批手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外,均依法、如实、及时公开。在信息公开前,严格履行经办人初审,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签发的审批程序,层层把关,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无误。
二是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在审核信息内容真实、准确的同时,严格检查信息是否涉及秘密,认真做好保密审查。全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密不适宜公开绝不公开。
三是积极落实市、县两级政民互动转办件的转办工作。全年市长热线累计办理159件,市政民互动(县长信箱)累计办理101件,县政民互动(咨询投诉)累计办理916件,县政民互动(县长信箱)累计办理 56件。
四、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需求相比,仍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开信息质量不够高、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有着较大的多元化发展空间。
五、下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信息报送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继续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完善单位网站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务信息获取的便捷性。
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服务环境和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情况信息的发掘,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实现由“政府公开什么,群众看什么”向“群众想看什么,政府就公开什么”的有效转变。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